為維護校園寧靜及交通安全秩序,並過濾清查車輛入校原因,減低影響校園安全之不確定因素。
>>車輛管制時段區分:
(1)0600-2300 憑證進校,2300-翌日 0600 校門口實施車輛管制,須由校警隊登記進出校時間及車牌號碼:
1.1 事務組核發之教職員工通行證者。
1.2 其他經校方核准並副知校警隊之車輛。
(2)2300-翌日 0600 管制禁止進入校門:
2.1 事務組核發之校內工作人員證、來賓證、廠商證。
2.2 生輔組核發之學生汽機車臨時通行證、學生汽機車公務用通行證。
2.3 團體參觀訪問車輛。
(3)准予 0600-2300 於校警室登記換證入校之車輛:
3.1 家屬、未事先核備來賓、廠商、未事先核備施工車輛、校友、計程車,須填寫來賓、廠商車輛進校換證記錄表。
3.2 學生傷病在生輔組尚未辦好臨時通行證本隊可判別者(外觀、診斷書、健保卡、藥袋等)、學生搬運重量超過二十公斤或體積龐大物件入校;需填寫學生臨時進校記錄表。
3.3 學生傷病尚未在生輔組辦好臨時通行證本隊無法判別者、搬運重物出校之學生,除填寫學生臨時進校記錄表外,須另填寫「學生因病痛或搬運重物簽證放行單」,入校後,該單須請衛保組或舍
監簽證。
(4)特別規定之證件:研究生汽、機車假日、寒暑假識別證。
4.1 寒、暑假、例假日 0600-2300 不管制;非寒暑假之例假日車輛進校後,需於行政人員上班日當天 0800 前離校。
4.2 夜間車輛管制時段(2300-翌日 0600)車輛進出需主動登記。
3.未持有通行證准予免換證之車輛(須告知進出校原因並限執行公務):
本校公務車、警備巡邏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郵政車、電信車、電力車、垃圾車、天然氣車、保全車、意外事故處理車、採訪車、送報車、貨運車、事先核備之工程用車輛。
4.其他特殊狀況敘明原因後,經校警隊依權限放行之車輛。
敬請遵守校園規範以維護校園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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