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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作業流程

規章辦法

組織成員

隊長 孔祥麟

代理人:邱肇璞

分機:11370 代理人:邱肇璞

綜理校警隊行政業務、勤務督導、人員考核 。

校警隊預算編列、控管與執行。

工讀生之任用、考核及夜間保全員督導、考核。

兼任校警輪值勤務(同仁休假其勤務之代理)。

緊急狀況處理。

臨時交辦事務。

隊員 邱肇璞
代理人:孔祥麟

分機:11371

校警輪值勤務 。

工作日誌製作與呈閱。

校警室與會客室環境之檢查、督導。

監視器與緊急按鈕管理與檢修。

本隊各類狀況處理與回覆。

各類成效統計業務之管理。

安全帽出借之管理。

危安、緊急狀況處理與通報。

臨時交辦事務。

隊員 李春福
代理人:孔祥麟
分機:11371

校警輪值勤務 。

公務機車保養、送修及管制。

清潔公司清理校警室周圍環境之檢查、督導。

交通違規車輛登錄、呈報。

校門口公佈欄管制與清潔。

本隊公有財產清點管理。

公有財物運出校外,放行業務之管理。

失物招領事項處理。

危安、緊急狀況處理與通報。

臨時交辦事務。

隊員 林志翰
(暫由鍾喜榮代理)

分機:11371

校警輪值勤務 。

各項表報整理修正與製作。

保全監錄系統使用訓練、故障通報、簡易維修。

本隊電子郵件收發彙辦。

通訊器材、安全裝備使用訓練、保養、送修申報。

本隊網頁管理、更新。

本隊工讀生教育訓練管理。

危安、緊急狀況處理與通報。

臨時交辦事務。